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录清单的通知
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(2019—2021年)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9〕24号)文件精神,扎实做好我省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,在充分征求市县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我办对2020年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职业(工种)目录、培训机构目录、评价(鉴定)机构目录等进行了梳理,形成了2020年第一批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录清单(见附件),现予公布,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。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,有效期内培训或评价(鉴定)职业(工种)发生变动的,由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。

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办发〔2019〕24号文件以及我省有关文件要求,对照目录清单,加强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领导和指导,强化监督管理,依法依规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。

工作中遇到问题,请及时与我办联系(联系电话:0371—69690328, 69690107)。

附件:2020年河南省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录清单.docx


 

2020年4月9日

 

 

(此件主动公开)

(联系单位:职业能力建设处)



转自: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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